为加快推进全国仿生学标准化工作,填补仿生学标准空白,完善仿生学领域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在推动创新、引领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按照《2022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国标委发[2022]4号)文件精神,全国仿生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现向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仿生学领域新标准项目提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 征集范围及原则
申报项目应结合仿生的特点,围绕仿生学标准体系建设的需求,满足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和协调性等要求。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仿生材料、仿生设计、仿生制造、仿生产品、仿生行业应用等方面。
二、 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当具备扎实的前期科研基础,在行业内得到广泛认可。立项建议应当包括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背景和理由、标准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等。
2、申报项目应当一并提出标准起草的项目牵头单位。项目牵头单位包括不限于相关领域权威的技术机构、科研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或教育机构等,能够提供相应保障条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标准起草工作。
3、立项建议征集工作截止后,秘书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收到的立项建议进行审查,凡通过专家审查的立项建议,项目承担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积极做好后续的立项申请工作。申报单位需将所申报材料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于2023年3月1日前提交至全国仿生学标委会秘书处。
三、 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应提供标准项目建议书。申报材料应完备、规范、准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负责,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具体要求如下:
1、标准项目建议书。应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可附页。
2、标准项目申报整体说明材料(如有)。
四、 联系方式
全国仿生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教场口1号
联系人:姜江、秦修功
联系电话:010-82285067、010-88285781
电子邮箱:jiangjiang198801@163.com;13121990213@163.com